一、 服务商报备条件
1、 行业类型只针对【教育】行业下,【学前教育】和【初中等教育】两个子行业的学校客户;
【学前教育】:幼儿园
【初中等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中职、职高
2、学校经过验证(认证/法人验证/对公打款验证,任意一种形式);
3、10天内注册的企业微信;
4、注册时间大于10天,且活跃人数小于5人;
5、存量学校过去90天激活人数增幅不超过10%,并且当前活跃人数/当前激活人数小于20%。
(1和2必须同时满足,3、4、5满足其一即可)
报备有效期
1、在2021年7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之间报备的客户可享受该政策。
2、客户报备有效期为90天,激活人数>20人,可以在服务商后台手动再延长90天。有效期内其他合作伙伴无法报备同一corpid用户。
3、如学校报备有效期截止时间落在寒暑假期间、或报备有效期完全跨越寒暑假期间、或在寒暑假期间报备的学校,以上3种情况在初始报备/延长报备时自动在原有报备有效期上延长30天(寒假)或60天(暑假)。每个学校只能享受一次寒暑假延期。
(注:寒假指每年1-2月,暑假指每年7-8月)
使用要求
1、 老师在企业微信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内部沟通、家校沟通,应用等;
2、 家长在微信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家校群、学校通知等;
3、 非老师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长、学生、服务商等)禁止进入学校企业微信内部通讯录;
4、【账号重复人数】:每个活跃用户帐号(老师和家长)只计算一次补贴,如同一帐号出现在不同企业,不重复计算补贴,以申请结算时间先后为准;
5、【未填写手机号人数】:老师和家长需绑定手机号码,未完成手机号码绑定的老师和家长不计入补贴计算;
6、【未实名人数】:老师和家长需进行微信实名认证,未完成实名认证的老师和家长不计入补贴计算;
7、【家长超限人数】:每个学生最多2个家长进入家校通迅录,如因特殊情况超过2个家长,超限人数不计入补贴计算;
8、【未设置架构或职务老师人数】:学校通讯录部门架构设置及成员职务配置必须清晰完整,未在部门架构内或未配置职务的老师不计入补贴计算;
9、【低质量人数】:违规受到企业微信/微信处罚用户(例如被封号),不符合政策奖励规则的用户(例如服务商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常用户(例如薅羊毛)。
达标活跃学校标准
学前教育:幼儿园
1、 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活跃人数≥5人
2、 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与可结算微信家长的活跃人数配比至少达到1:5
(可结算微信家长活跃人数需达到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活跃人数的5倍或5倍以上)
3、 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的家长人数≥50人
初中等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中职、职高
1、 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活跃人数≥10人
2、 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与可结算微信家长的活跃人数配比至少达到1:10
(可结算微信家长活跃人数需达到可结算企业微信老师活跃人数的10倍或10倍以上)
3、 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的家长人数≥200人
活跃用户标准
1、 企业微信端老师活跃:最近30天内真实使用,以后台显示的活跃人数为准;
2、 微信端家长活跃:最近30天内真实使用,以后台显示的活跃人数为准;
3、发消息老师人数:最近30天内,老师使用企业微信发内部消息或互通群消息的综合人数,以后台显示的人数为准;
4、 用户确认:报备有效期内,需引导用户管理员进行服务确认,用户确认后才能享受现金补贴
奖励详情
为激励服务商更好的服务学校用户,帮助学校更深入的使用企业微信,提高学校活跃度。企业微信加大补贴力度,以下两重奖励可叠加享受。
活跃奖励阶梯
奖励一:【单校活跃补贴】
说明:
1、 奖励发消息老师人数=当前发消息老师人数—报备时发消息老师人数。以申请结算时后台显示的人数为准;
2、 老师可结算活跃人数=当前活跃人数—报备时活跃人数—帐号重复人数—未填写手机号码人数—未实名人数—未设置架构或职务人数—低质量人数。以申请结算时后台显示的人数为准;
3、 家长可结算活跃人数=当前活跃人数—报备时活跃人数—账号重复人数—低质量人数—超限人数。以申请结算时后台显示的人数为准;
4、 每个学校主体封顶6万元,独立学校主体的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3条。若被反作弊系统拦截,企业微信官方需要服务商提供材料证明独立学校主体的真实性,可根据以下3点提供:
a.【必须提供】独立学校公章(公章名称必须包含学校全称);
b.【必须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如:教育局或政府官网等介绍、非近期可靠网络媒体介绍);
c.【可选择性提供】地图可查询。
重要提醒 :学校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要求,才能享受教育行业单校活跃补贴。任一项不满足则不能享受教育行业单校活跃补贴,但可享受企业微信通用行业基础补贴。
a.可结算老师活跃人数门槛;
b.可结算老师活跃人数与可结算家长活跃人数配比;
c.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家长人数;
d.发消息老师人数阶梯。
行业活跃系数规则
最近120天内累计申请过奖励的所有学校:当前企业微信活跃人数/申请奖励时的企业微信活跃人数=X
70%≤X,行业活跃系数=1
50%≤X<70%,行业活跃系数=0.5
30%≤X<50%,行业活跃系数=0.3
X<30%,行业活跃系数=0
当月补贴=补贴标准行业活跃系数( 注:奖励一【单校活跃补贴】遵循分批结算规则,详见四、结算规则 )
注:
1、 若服务商加入时间不满120天,则按实际加入时间计算;
2、 最近 120 天以内申请奖励学校数≥3家时,才会产生行业活跃系数。
举例说明 :
某小学可结算老师活跃50人,可结算家长活跃600人,奖励发消息老师人数35人,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的家长人数为450人,行业活跃系数为1。
a.可结算老师活跃人数门槛:初中等教育门槛为10人,该校可结算活跃50人,达标
b.可结算老师活跃人数与可结算家长活跃人数配比:初中等教育要求配比达到1:10,该校为600/50=12,达标
c.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家长人数:初中等教育要求200人,该校为450人,达标
d.奖励发消息老师人数:35人,达到第四档老师DAU单价400元的阶梯;
以上4项全达标,则该学校的单校活跃补贴标准计算为:(400×50+5×600)1=23000元
如以上4项有任一项不达标,则只能享受企业微信活跃50人对应的通用行业补贴:2400元
奖励二:【年末DAU奖金包】
注:
- 已申请奖励学校必须申请的是教育行业奖金(奖励一);
- 发消息老师人数≥5人且老师和家长活跃人数配比达到1:5的已申请教育行业奖励的学校可参与奖励;
- 当前老师家长活跃人数:取2021年10-12月3个月的当前平均活跃人数,以企业微信团队提供的数据为准;
- 发消息老师人数:取2021年10-12月3个月的学校平均发消息老师人数,以企业微信团队提供的数据为准;
- 以同一服务商主体名下报备的所有学校活跃人数为奖励目标,不同服务商主体不可合并结算。
举例:某服务商于2021.1.1-2021.12.31间报备了5000所学校,其中3000所于2021.12.31前申请了教育行业奖励。截止2021.12.31,这3000所学校里共有2000所发消息老师人数≥5人且老师和家长活跃人数配比达到1:5,这2000所学校10-12月当前老师活跃人数的总和是5万。
则:满足DAU≥5万档位,可获得一次性奖金包300万。
其他说明
1、 教育版单校活跃补贴(奖励一)与企业微信通用行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如因无法达标拿不到教育版补贴,则可享受企业微信通用行业补贴政策;
2、 奖励一和奖励二可叠加享受;
3、 企业号的学校(CorpID以wx开头),无法享受教育行业补贴,只能享受基础补贴。
当服务商收到可以申请结算的说明后,可以向腾讯发出结算申请。服务商平台的客户管理页面所展示的基础奖金、行业奖金等对应的数额仅供服务商用于结算参考。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最终补贴数额需经过腾讯的反舞弊核查,去除违规操作对应的数额后予以确定。故最终结算的数额可能与系统显示数额存在差别。若服务商对最终结算数额有异议,腾讯将与服务商通过书面形式再次确认最终补贴数额,并在得到服务商的书面回复,双方就最终补贴数额均无异议后,将补贴向服务商予以发放。
申请奖励规则
1、 推广企业微信企业数达标1家以上后,即可发起正式签约和结算流程;达标1家以下无法签约和结算;
2、 在报备有效期内,合作伙伴可以在后台查看报备时间、活跃用户人数等信息,了解客户进度;
3、 在报备有效期内,报备满30天后,已达标的可【申请奖励】,活跃用户数以提交时间为准;
4、 报备到期,该客户默认【申请奖励】,活跃用户数以报备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时间为准;
5、 补贴用户数以申请奖励时的系统帐号数为准,后期用户帐号扩容等不再进行补贴。
奖励一:单校活跃补贴分批结算规则
教育行业单校活跃补贴将分6批发放,第一批(前50%奖励)在报备一个月后可申请奖励,剩余50%将在后续5个月每月考核活跃留存率后发放,每月发放10%。如遇寒暑假,则时间顺延。寒假统一顺延看3月底的数据结算,暑假统一顺延看9月底的数据结算。
(注:寒假指每年1-2月,暑假指每年7-8月)
活跃留存系数规则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当前活跃人数/第一批奖励申请时的当前活跃人数=Z
70%≤Z,活跃留存系数=1
50%≤Z<70%,活跃留存系数=0.5
30%≤Z<50%,活跃留存系数=0.3
Z<30%,活跃留存系数=0
(注:活跃人数为老师活跃人数和家长活跃人数之和)
第2-6批每月可得补贴=10%*补贴标准*活跃留存系数
举例说明:
服务商4月初申请某小学奖励金额20000元(奖励发消息老师人数15人,当前和可结算老师活跃都为50人,当前和可结算家长活跃都为1000人,家校通讯录里已进入家校群家长人数2000人,行业系数为1)。
100%补贴标准=(50*300+1000*5)*1=20000元
奖励批次
|
奖励时间
|
老师活跃人数
|
家长活跃人数
|
留存率Z
|
活跃留存系数
|
奖励金额
|
第一批
|
4月
|
50
|
1000
|
无
|
无
|
20000*50%=10000
|
第二批
|
5月底
|
40
|
800
|
840/1050=80%
|
1
|
10%*20000*1=2000
|
第三批
|
6月底
|
30
|
600
|
630/1050=60%
|
0.5
|
10%*20000*0.5=1000
|
第四批
|
9月底
|
20
|
300
|
320/1050=30%
|
0.3
|
10%*20000*0.3=600
|
第五批
|
10月底
|
10
|
200
|
210/1050=20%
|
0
|
10%*20000*0=0
|
第六批
|
11月底
|
45
|
900
|
945/1050=90%
|
1
|
10%*20000*1=2000
|
奖励二:年末DAU奖金包结算规则
奖励二将于12月31日,考核同一服务商名下所有报备学校活跃数据后发放,该奖励为一次性年末奖金包,不分批发放。
1、 服务商人员禁止成为教育局及学校的企业微信创建人;
2、 服务商人员禁止进入教育局和学校内部通讯录,如需协助管理学校,请使用服务商代运营管理;
3、 服务商要以本企业外部联系人的身份建群给学校提供服务;
4、 服务商需协助教育局和学校完成 “通讯录部门架构设置”、“家校通讯录架构及任课老师设置”,以及“后台管理安全设置”和“班级群管理安全设置”。
- 利用腾讯/企业微信名义对外做宣传推广活动;
- 未经同意,使用、伪造、摘除、遮盖腾讯或企业微信的品牌、LOGO和物料;
- 宣传信息中存在夸大、虚假、承诺性、绝对化描述;
- 被客户严重投诉,欺骗营销等;
- 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渠道政策、用户身份、账户信息或其他敏感信息;
- 学校主体的真实性,是否是学前教育及初中等教育;
- 学校老师身份及家长身份的真实性;
- 学校老师人数与家长人数是否异常;
- 手机刷机造假行为;
- 人员重复率超过合理比例。重复率=重复帐号数/申请奖励企业的帐号总数。一个人分别在2个或者2个以上可获得推广奖励的企业中完成帐号激活将被认定为构成一个重复帐号数。当重复率超出一般人正常的理性认知的评判标准,将被认定为超过“合理”比例。
- 非正常使用,突击批量拉活用户;
- 所推广的客户企业,其员工企业微信账号绑定的微信账号大规模出现违规行为;
- 无实质运营行为的公司。若客户企业虽然完成工商登记有效设立,但实际上无真实的组织架构,且不存在实际的经营行为,企业微信团队会根据客户企业的工商信息及企业行为数据进行判定,服务商对此类无实质运营行为的公司的推广将被判定为无效推广,不计入奖励计算。
- 恶意竞争的推广行为。即若客户企业已被服务商服务,其他服务商对同一企业重复推广,恶意竞争客户,将被判定为服务商存在恶意竞争的推广行为。